木材缺陷限度及平等规则·节子篇
时间:2016/10/1 字号

木材缺陷限度及平等规则·节子篇

根据何对《TOCT22298一1976"技术标准"》的规定,影响木材等级评定的主要缺陷有:节子、真菌侵害、虫眼、裂纹和夹皮、弯曲、凹兜、纤维偏斜、双心和岔节、偏枯、树瘤、机械损伤和木材炭化等。本节仅论述各材种允许的缺陷限度及评等规则。

评定原木等级时,应注意:

①如果一根原木上有2种或2种以上的缺陷时,以降等最低者为准。 

②检尺长范围以外的缺陷,除腐朽,腐节外,其他缺陷不计。

③《TOCT22298一1976 "技术标准"》中未涉及的缺陷均为允许,不影响原木等级。


节子篇

(l)除腐节和隐生节外的各种节子 

允许缺陷限度见表2-2。

表2-2  节子允许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10mm 

不计数量者,尺寸不超过20mm 

40mm 

20mm 

计数量者,尺寸不超过50mm 

连生节80mm
不连生节60mm 

3个 

在平均1原木上的数量不超过4个 

5个 

评等规则:

①节子检量尺寸不超过10mm者不计;

②节子检量尺寸为 11- 20mm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3个节子,可评为一等材;

③节子检量尺寸为21-50mm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4个节子,可评为二等材;

④不连生节检量尺寸为41-60mm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5个节子,可评为三等材;

⑤连生节检量尺寸为41-80mm时,每米材长不超过5个节子,可评为三等材;

⑥若节子检量尺寸超出表2-2规定的允许尺寸,则按降等处理;

⑦节子检量尺寸超过80mm(连生节)或60mm(不连生节)者,为等外材;

⑧若原木每米材长上计数量的节子个数超出材种规定的允许个数,则按降等处理;

⑨原木每米材长上计数量的节子个数超过5个者,为等外材;

⑩连生节和不连生节一般在检尺长范围内检量计数,检尺长多余尺寸可在原木两端任  意留出,以提高等级; 

⑾跨在原木长度余量界线上的节子(除腐节外)不计;

⑿实践中,进口俄罗斯(前苏联)原木均为混等,因而检验中只需把握住三等材标准,并遵循"先量尺寸大小,再查个数多少"的原则,即可判断其为等内村还是等外材。

(2)腐节

允许缺陷限度见表2-3。

表2-3  腐节允许缺陷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不许有 

在1m原木相,允许计数者在35以下不超过2个 

评等规则:

①一、二等原木上腐节不许有。

②腐节检量尺寸为35mm以下时,平均每米材长不超过2个者,评为三等材。

③若腐节检量尺寸超过35 mm,则为等外材。

④若计数量腐节超过2个,则为等外材。

⑤若平均每米材长仅有1个35mm以下腐节,则与其他节子合并计算个数。

⑥腐节在全材长范围内计算个数。

⑦跨在原木材长度余量界线上的腐节必须计数量。

3)隐生节

允许缺陷限度见表2-4。

表2-4   隐生节允许限度

一等 

二等 

三等 

        隐生节树包突出原木表面的高度不大于
     10mm         40mm          60mm 

评等规则: 

①隐生节检量尺寸不大于10mm者,可评为一等材;检量尺寸为11-40mm者,可评为二等材;检量尺寸为41-60mm者,可评为三等材。

②隐生节检量尺寸大于60mm者,为等外材。

③隐生节只考虑其尺寸大小,对其个数不加限制。

④隐生节一般不作为主要缺陷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