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修改意见广州座谈会成功召开
时间:2016/10/26 字号

            《森林法》修改意见广州座谈会成功召开

  为广泛征求木材与木制品行业对《森林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森林法》修改起草小组副组长江机生带队到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进行调研考察。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会长周发扬、广东广物木材产业有限公司总裁张健民以及广东省的企业代表红森木业、源林木业、阳江木业、森源木业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与会代表们结合实际情况对《森林法》修改进行了热烈讨论,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木材运输、检疫等方面。广东广物木材产业有限公司总裁张健民表示,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在过去三十多年管理中,木材运输证的市场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随着改革浪潮大步推进,国内市场环境发了巨大变化,有关木材运输证的现行管理办法与政府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相违背,并且给木材的正常贸易流通造成了很大阻碍。


  “从林木资源保护的角度来说,进口木材已经在通关环节严格把控,需通过合法手续才能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因此无论从森林保护环节,还是从贸易流通环节来说,对于当地林木的危害甚小。这种情况下,木材运输许可证不仅起不到保护木材资源的作用,反而阻碍木材的正常流通。”张总反映说,“广州现在是采取统一窗口集中办理形式,由于办证受理时间不灵活,商家们不仅增加人力物力的开销,也耽误了采购商家随购随走的时间,错失了商机。”


 

  另外,办证手续繁琐也是商家们颇为头疼的事,据与会企业代表反映,目前办理木材运输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来源证明(买卖合同、报关单、调运手续)、对方开具植物检疫要求书、木材检尺码单、代理报关协议等,其中要采购方提供植物检疫要求书木材商家们很难做到,由此增加办证的难度。


  面对与会代表们的踊跃而热烈的讨论,国家林业局《森林法》修改起草小组副组长江机生在总结发言时表示,近年来林业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在管理上也显得愈发谨慎,但从现行的政策来看,国家在鼓励造林的同时,更是鼓励利这次《森林法》的修订也正是从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对于各与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江组长表示会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从而《森林法》修订的真正目的和效果。



 

  在此次座谈会之前,国家林业局《森林法》修改起草小组副组长江机生一行还走访了东莞鱼珠国际木材市场和广州港集团,认真、广泛地听取了广东木材业界“声音”。


  相关资料: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中国经济规模最大,经济综合竞争力、金融实力最强的省份。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林产品需求的增加,广东木材及木材加工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2015广东直接进口木材及其制品折原木材积6442.91万立方米(原木、锯材和废纸折原木材积),约占总消费量的57.78%,其中进口原木277.54万立方米,进口锯材889.1万立方米。


  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位于广州黄埔区,是木材行业的佼佼者,木材及制品交易量及市场交易额居全国同行业之首(木材年交易量400多万立方米,交易额200多亿),是广东乃至全国木材行业的权威中心,在国内外木材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世界木材看中国,中国木材看广东,广东木材看鱼珠”由此得名,首个国家级木材价格指数——鱼珠·中国木材价格指数也诞生于此。


  据了解,广州地区近80%左右的木材都在该市场流通、交易,涉及品种有3000多个,主要是中高档进口材,如刺猬紫檀、柚木、沙比利、菠萝格、南美铁木豆、微凹黄檀、红檀香、小斑马等。进口口岸主要集中在黄埔老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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