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加拿大BC原木出口政策及贸易壁垒
加拿大BC省原木出口政策并不复杂,简单的说就是西岸的英属哥伦比亚省设置了贸易壁垒,增加了出口原木的难度系数,从而增加原木出口的交易费用,这个举动违反了WTO的贸易协定,伤害了贸易出口国加拿大人民和原木进口国人民的利益(主要是中国)。
在细节上,加拿大原木出口分三步:
第一步:申请exemption(豁免指标,或出口配额),也就是“让我出口,不被骚扰”的配额
第二步:申请BC省的出口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联邦的出口许可证
其中第一步最关键,成功后第二三步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个第一步的豁免指标申请,政府网站上写的很清楚我就不贴出来翻译了。内容总结起来是:只有多余的(Surplus)原木才可以出口,政府界定原木是否符合“多余的”这个标准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货物公示给所有本地原木加工企业,本地工厂没有意向购买的可以拿到出口配额(Surplus Test for Harvested Timber)
政府每两周向企业收集公示信息,然后公示给当地工厂,如果加工企业没有意向购买,那么顺理成章,出口企业正常申请省和联邦许可证报关发货就好,当然上面也写到,如果你本身就在出口原木,那么你就不可以“有意向购买”别人公示要出口的原木。
重点聊下“被有意向购买”这种情况,会出现下面几种可能,首先我们假设原木在船边的价值是100美金一个立方,出口商简称E(exporter),本地工厂简称B(Local buyer):
a). B出价100美金,成交 (据我所知,没发生过)
b). B出80美金,E跑去找到B说“哥们,你饶了我吧,这票你让我出口,后面给你补点别的货,直接便宜点让给你”。B说“成”然后像BC林业厅提出撤回购买意向书。E随后拿到出口配额,成功将原木出口到国外。
c). B出80美金,E跑去和B聊了半天,B死活就是不松口,E也不愿意便宜卖。这个时候林业部把这个“裁定80美金是不是符合市场价格”的裁定权下放给TEAC(Timber Export Advisory Committee原木出口意见委员会),然后TEAC用4周的时间去决定“是”或者“不是”------(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出口商愿意走这条路,因为时间上,资金上均对出口商不利)
这个政策允许B当了流氓,E来交保护费
第二种,属于OIC(Order in Council)地区的部分(15%-100%)立木(standing timber)公示给所有本地原木加工企业自动通过,随
这一条的理论基础是这样的, 话说加拿大大家都知道,很大,地广人稀,有些地方长了很多树,周围没有什么城市,或者有城市但是城市没有加工企业,所以政府林业部就把地图拿出来,大笔一挥画了几块地方,从这几个地方砍伐的部分原木公示自动通过,通过后申请出口许可手续就可以出口了。
这张地图政府网站上有,公示后通过总量的百分比可以自行搜索去找,各位老板可以研究一下哪里的货可以出口无压力。总结一下OIC地区包括中部海岸(Mid-Coast),海达地区也就是夏洛特皇后岛地区(Haida Gwaii),北部海岸(North Coast),纳斯原木供应地区(Nass Timber Supply Area), 米格峡谷地区(Meager Cre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