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六市安监政法〔2018〕65号)安排,现将2018年11月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11月份计划安排执法检查3家企业,实际完成执法检查3家。其中,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份,检查出隐患和问题22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隐患22条。其中,涉及环保以及安全隐患的企业包含多家木制品企业。
1、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
①职业健康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②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及时变更申报。
③抽查10名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杜成玉、杨飞、张德明、张登元等7名劳动者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未做到“一人一档”。
④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
2、安徽精正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①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未结合实际制定并未有效运行;
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及时变更;
③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④未独立设置调漆间并安装通风排毒设施;
⑤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①、②、③、⑤项完成整改,第4项未完成整改,设置了独立调漆间,但未按照通风排毒设施。
3、叶集区合和人造板有限公司
①未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②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③接触职业病危害(噪声、甲醛)岗位劳动者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④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4、叶集亚圣木业有限公司
①主要负责人未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②叉车未检测。
③车间未进行防雷检测。
④卸料工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⑤厂区大门缺少防撞柱,无三限标识。
⑥电气线路普遍老化,未穿管防护,搭设混乱。
⑦配电柜整体不合格,缺少接地接零桩头,设备无漏电接地保护,多处配电柜前有障碍物,有破损,内部积尘较多。
⑧多台设备作业区域缺少隔离防护,转动部位缺少防护罩。
⑨粉尘涉爆区域未见定期清扫制度,20区电气不防爆,和锅炉房距离不足,不同粒径共用同一管道除尘,除尘收集袋未隔离。
⑩车间功能分区不足,缺少安全警示标牌标识、安全操作规程看板,墙体多处破损。
⑪厂区多处占道,车间原料堆放过高、倾斜并倚靠墙体。
⑫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和压力表未检测,蒸汽管道缺少流向标识。
第⑨项问题中“除尘收集袋未隔离,和锅炉房距离不足”未整改完成。
5、安徽恒瑞木业有限公司
①个叉车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②锯床,切边机等未规范设置除尘系统,使用粉尘沉降室除尘。
③自用生产区域与出租方生产区域相互交叉,各自责任区域不明确。
④厂内有泡沫夹心板房。
⑤压力容器安全阀和压力表未检测。
⑥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⑦部分电器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功能,配电箱没有门盖板,箱内未及时清理粉尘。
⑧配电房外电源线随意拉拽,无保护。
⑨刨床皮带没有防护。
⑩消防箱没有门,灭火器存放不规范,没有点检记录。
⑪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有工人在木材加工现场吸烟。
⑫控制室门未向外开启。
⑬配电房灰尘太多,杂物太多,没有防护网,挡鼠板,绝缘用具,应急灯等。
⑭仓库货物堆放过高,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⑮锅炉压力表有一只损坏,分气包、蒸汽管道无任何防烫措施,无标识。
⑯未配备粉尘专用口罩,锯床操作人员未配备防切割专用手套。
⑰车间内乱停乱放电瓶车和摩托车。
⑱车间有机动车出入大门,无限速限宽等标识和防撞柱。